說明:
一、本部自 110 學年度起辦理願景計畫,係配合 12 年國教課綱著重多元及適性輔導,同時發揮國立大學帶頭翻轉經濟弱勢學生境遇之社會功能,賦予大學升學管道更多彈性,提供經濟弱勢學生多元升學管道及機會,以達到促進社會流動之目的。
二、旨揭計畫 113 學年度共 11 所學校採特殊選才或申請入學方式辦理:
(一)特殊選才管道(招生資訊詳附件):
1、辦理學校:國立臺灣海洋大學、國立東華大學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、國立臺東大學、國立宜蘭大學、國立聯合大學、國立臺南大學、國立金門大學、國立屏東大學,共 9 校。
2、本部業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建置「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」( http://nsdua.moe.edu.tw ),並建置「特殊選才」招生專區,更新各校願景計畫招生資訊,供家長及考生查詢參考。(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,業於 112 年 9 月 27 日完成;倘有疑義,可請逕洽 02-2368-1913 詢問)
3、又網頁公告之各招生校系、招生日期及考試項目等招生資訊,詳細內容應以各校特殊選才招生簡章內容為準;若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,俾利學校即時處理。
(二)申請入學管道:
1、辦理學校:國立臺灣海洋大學、國立東華大學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、國立臺東大學、國立宜蘭大學、國立聯合大學、國立臺南大學、國立金門大學、國立屏東大學,國立高雄大學、國立嘉義大學,共 11 校。
2、各招生校系及考試項目等招生資訊,請依 113 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為準。
3、旨揭計畫提供經濟弱勢學生額外的升學名額及機會,招生對象及身分資格由各招生校系自行訂定,且於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進行資格審查。
4、請有意報考且符合各招生校系所定資格的考生,務必於報名前詳閱招生簡章「校系分則」內容或逕洽該校系先行確認報考資格,並於報名時擇適當身分報名。如身分資格經申請校系審查未通過(意即資格不符),將取消該名考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資格,故務請於 113 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公告後詳閱相關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,以免影響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