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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4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37939 號函辦理。
二、宣導對象為本市各國一及國二學生、學校教職員及學生家長。
三、本次宣導重點為臺南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調整,自 109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