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111 學年度各項考試日期如下,
(一)高中英聽第一次考試:考試日期為 110 年 10 月 23 日(星期 六)
(二)高中英聽第二次考試:考試日期為 110 年 12 月 11 日(星期 六)
(三)學測:考試日期為 111 年 1 月 21 日至 23 日(星期五、六、 日)
(四)分科測驗:考試日期為 111 年 7 月 11 日至 12 日(星期一、 二)
二、 111 學年度考試調整說明如下:
(一)配合 111 學年度起適用之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之考試調整:
1 、 考試名稱調整:原 7 月辦理之指定科目考試,調整名稱為分 科測驗。
2 、考科調整:
(1) 學科能力測驗:數學考科分為數學 A 與數學 B 兩考科。國文 考科維持分節施測,其中原國文(選擇題)調整為國語文 綜合能力測驗。調整後,
辦理 6 考科 7 節次;考試天數由 2 天 增為 3 天。
(2) 分科測驗:刪除原指考之國文、英文、數學乙考科。調整 後,辦理 7 考科,考試天數由 3 天減為 2 天。
3 、 成績使用方式調整:分發入學管道可同時使用學科能力測 驗與分科測驗成績,學科能力測驗使用於分發入學之成績 表示方式,請見 111 學年度分科測驗簡章。
(二)111 學年度考試及試務作業重要之調整:
1.題型調整:
(1) 高中英聽:四大題增為五大題,其中,「看圖辨義」調整 為「圖片聽解」,新增第五大題為「長篇聽解」。
(2) 學科能力測驗與分科測驗:各考科除原有題型外,另有混 合題型或非選擇題型;混合題型是指同時包含選擇(填) 題與非選擇題的題型,為題
組形式。
2.答題卷調整:
(1) 高中英聽:由原 A5 答案卡調整為 A4 答題卷,新增核對應試 號碼劃記欄與簽名欄位;作答劃記方式不變。
(2) 學科能力測驗與分科測驗:由原分開作答之答案卡和答案 卷,調整為一張 A3 正反面答題卷,同時作答選擇題與非選 擇題,發放時會對折為 A4 。新增核對應試號碼劃記欄與簽 名欄位;第壹部分為純選擇(填)題作答劃記區,第貳部 分為混合題組或非選擇題作答區。
3.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調整:
(1) 調整申請表件有關診斷證明書相關規定;調整特殊作答事 項。
(2)一律改由網路查詢審查結果。
(3) 學科能力測驗與分科測驗之特殊項目應考服務採同步申請 與審查。但若考生未報名學測,或兩項考試申請之應考服 務不同,仍可於分科測驗報
名期間提出應考服務申請。
4.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調整:
(1) 試場規則:原答案卡、答案卷皆調整為答題卷;增列答題 卷與作答用筆相關說明與規定。
(2) 違規處理辦法:增列攜帶動物、昆蟲等與考生未於答題卷 簽名欄簽名之罰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