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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「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規定」,本校自 105 學年度起特開辦「薪火分組招生」,提供經濟不利考生多元入學機會。
二、本招生管道免除面試後,採計學測成績與書面資料進行審查,由本校與校友提供專案入學生在學期間部分學雜費、住宿費、生活助學金與工讀機會媒合,總補助金額最高可達 120 萬元。
三、本管道報考資格依甄選會公告之「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」與相關法規辦理。考生應持下列所述之任一資料佐證報考:
(一)須具「低收入戶」、「中低收入戶」、「特殊境遇家庭」或「身心障礙及其子女」等法定經濟或文化不利證明文件。
(二)本管道錄取原則依據考生甄選總成績及志願序辦理,於放榜前決定薪火各組之最低錄取標準,且各組名額不得互為流用。
四、各系組招生簡章與介紹詳如附件,敬請貴單位轉知相關訊息予符合資格之弱勢學生,鼓勵其踴躍報考,更多資訊請上本校教務處網頁查詢( https://reurl.cc/e5pyX7 )或洽本校招生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