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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檢送「臺南區辦理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學校科(班)一覽表」1 份(如附件)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招生學校、班(科)及招生名額業經教育部以 109 年 9 月 1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103894 號函同意備查在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