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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招生學校、班(科)及招生名額業經教育部 108 年 11 月 21 日以臺教授國字第 1080128969A 號函同意備查在案。